買房“跳單”跳不過中介費最終“雙倍買單”
作者: 揭陽房產網
更新時間: 2023年03月02日 1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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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買房想“跳單”?最終“雙倍買單”!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案件:一男子讓中介多次帶看房產,結果
????買房想“跳單”?最終“雙倍買單”!近日,思明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案件:一男子讓中介多次帶看房產,結果出資購買500多萬元的房產時卻繞開中介進行交易,為此被告上法庭。
????對于買房人來說,中介費常常被視為房屋價值外的另一筆“巨款”,也常常有人想“貨比三家”,看看哪家中介費便宜、哪家成交價更低。殊不知,在享受了中介服務之后“跳單”,有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案件????
繞開中介交易買了500多萬元的房產
????2022年5月,市民王先生與A房產中介(化名)簽訂了一份《看房書》,約定“經我公司介紹上述房產后,委托人無論通過何種途徑與業主成交,或介紹他人與業主成交,均視為我公司介紹,并支付5萬元傭金”。之后,中介小翁多次帶領王先生到處看房。
????最終,王先生看中一套房子,并多次通過微信讓小翁代為與房東協商價格。小翁也積極回復王先生相關內容,還向王先生透露:“業主心里底價為568萬元左右,可以再協商?!?/p>
????誰知,月底小翁多次詢問王先生是否愿意與房東面談,王先生均以各種理由搪塞推托。
????2022年6月1日,王先生通過B房產中介(化名)以560萬元成交價與房東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支付5萬元中介費。A房產中介得知王先生購房后,向法院起訴,要求王先生按《看房書》約定支付5萬元中介費。
判決
《看房書》合法有效買房人應付4萬元中介費
????法院審理認為,《看房書》屬于居間合同性質,約定本意是為了防止買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卻跳過中介公司購買房屋,使中介公司無法得到應得的傭金,該約定合法有效。
????本案中,A房產中介已向王先生提供了房源信息,并積極履行帶領看房、代為洽談交易價格等居間義務,而王先生顯然有意少支付中介費,利用A房產中介所提供的交易信息另行委托B房產中介居間成交,應承擔違約責任。
????鑒于A房產中介確未參與房屋交易的后續過程,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酌定王先生應支付給A房產中介4萬元中介費。
法官說法
購房者應尊重房產經紀人勞動成果
????在房屋買賣的履約過程中,合同各方均應恪守誠實信用原則,購房者亦應尊重房產經紀人的勞動成果。
????對于購房者來說,房產買賣交易金額巨大、手續復雜、交易風險較大,應選擇正規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居間服務。由于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的居間合同多為格式合同,簽訂合同前還需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內容,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作為房產中介機構,應盡到如實報告及審慎義務,服務買賣雙方,促成房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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